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39.前面说过,孩子要么具有属天的性质,要么具有属灵的性质。具有属天性质的孩子很容易与具有属灵性质的孩子区分开。前者的思维、言语和行为如此温柔,以致除了从对良善的爱,对主之爱和对其他孩子的爱所流出之物外,几乎没有任何东西出现。但具有属灵性质的孩子在思维、言语和行为上就没有如此温柔;相反,有某种类似展翅之物以细微的方式在他们身上显现出来。这种区别还可从他们的烦恼和其它事物看出来。
677.至于将要重生之人的食物,情况乃是这样:在一个人能被重生之前,他必须装备可作为手段的一切事物,如构成情感的良善和快乐作为意愿的手段,来自主之圣言的真理,以及来自其它源头的确认性质的事物作为理解力的手段。一个人在装备好这类事物之前,是不能重生的。这些构成他的食物。这解释了为何一个人在成年之前不会重生。不过,每个人都有其特有的,可以说适合他自己的食物,这食物是主在他重生之前为他提供的。
6118.“说,给我们食物吧”表祈求维持属灵生命。这从“给”和“食物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给”当论及“食物”时,是指维持;“食物”是指属灵生命。“食物”在特定意义上表示爱与仁之良善;但在一般意义上表示属灵生命,因为在这种情况下,“食物”是指所有食物,如前所示(2165节)。当用来表示总体上的所有食物时,它是指属灵生命;因为就灵义而言,总体上的食物是指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。这二者就是那构成属灵生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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